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二批次录取院校a段投档后,尚有部分剩余计划,现进行网上征集志愿。征集志愿时限为:7月31日8时起至7月31日12时止,过时一律不予受理。征集志愿有关要求如下:
一、凡高考成绩在我省本科二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(文史类341分,理工类287分,含照顾政策分)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,均可填报10个院校平行志愿,填报征集志愿时,请考生仔细查看院校学费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。
二、征集志愿院校的收费标准、专业要求等仍以我省《2023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》及院校《招生章程》为准。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号、名称和专业代号、名称详见附表。
三、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本人密码登录“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”(www.lzk.hl.cn),进入“网报中心”点击“2023年黑龙江省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入口及志愿查询入口”,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填报征集志愿的操作(网报服务电话:0451—82376072,82376270)。
四、凡高考成绩未达到本次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,或在“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”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,将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;凡高考成绩已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,并在“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”上查询到 “院校在阅”状态,又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,均为即将被录取,院校不再退档,只待确定录取专业及办理录取手续,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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